来源:ssyfu.com 作者:国际寿险管理协会客户服务师 孙苏燕,ACS
重大疾病险的产品按保险金请求权可分为两类,一类有重大疾病保险金请求权,一类有身故保险金和重大疾病保险金请求权。因此,重大疾病保险的申请时效有两个,一个是5年,一个是2年。
纵观停售的和现售的重大疾病保险产品,主险——可以单独购买的产品,通常含有身故保险金和重大疾病保险金请求权。附加险——只能和主险一起购买的产品,除2004年以前的产品外,一般只有重大疾病保险金请求权。
人们不禁要问,哪种重大疾病保险权益应该在5年内索赔?哪种重大疾病保险权益应该在2年内索赔?
为此,笔者谨从索赔期限、保险条款、保险产品等方面,抛砖引玉,以供参考。
一、索赔期限
对于保险索赔期限,我国《保险法》第27条明确规定:
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,对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权利,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二年不行使而消灭。
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,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五年不行使而消灭。
二、保险条款
对于保险索赔期限,重大疾病保险条款通常称为保险金申请时效,例如:
市售重大疾病保险条款就保险金申请事项明确约定:“受益人对本公司请求给付身故保险金的权利,自其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五年不行使而消灭;“重大疾病”保险金的请求权,自其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二年不行使而消灭。”
市售附加重大疾病保险条款就保险金申请时效事项明确约定:“受益人对我们申请给付保险金的权利,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2年不行使而消灭。”
由此可见,重大疾病身故保险金的索赔期限是5年,重大疾病保险金的请求权期限是2年。凡给付身故保险金的重大疾病保险产品,就有2个申请时效。
三、保险产品
1、2年内索赔
市售附加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产品
市售附加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产品
2、有2个申请时效
市售附加定期重大疾病保险产品
市售重大疾病保险产品
市售男性重大疾病保险产品
市售女性重大疾病保险产品
综上所述,重大疾病保险产品有两个权益,一个是身故保险金请求权,一个是重大疾病保险金请求权。为了确保您的保险权益,笔者温馨提示:
1、重大疾病主险产品有身故金和重疾金两个权益
●重大疾病主险产品的身故金请求权是5年
●重大疾病主险产品的重疾金请求权是2年
2、重大疾病附加险产品只有重疾金请求权
●重大疾病附加险产品的重疾金请求权是2年
3、2004年前附加重大疾病保险产品
●重大疾病主险产品的身故金请求权是5年
●重大疾病主险产品的重疾金请求权是2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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